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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严格做好防控期间动物防检疫工作

2020-02-03 12:42:52.0

省农业农村厅:严格做好防控期间动物防检疫工作
2020-02-03    省农业农村厅

  1月31日,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动物防检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做好防控期间动物防检疫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对新生补栏畜禽及时做好补免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依法依规到场(户)实施动物产地检疫;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足额配齐官方兽医,杜绝以新型肺炎疫情为由不到岗不到位;加强畜禽调运监管,严禁为违规经营的动物实施检疫,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只给用于养殖、屠宰的活禽出具检疫证明;加强商品猪跨省贩运监管,各地要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机制,严格开展风险评估,对于达到要求的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督促、指导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开展消毒灭源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行为,确保病死动物全部无害化处理。

  《通知》指出,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要求,指导屠宰企业在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恢复生产,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加强养殖与屠宰有效对接,做好检疫等服务工作,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肉品品质检验等工作。同时,要压实联防联控工作责任,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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