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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事项

2018-07-18 10:29:14

省农委“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事项
2018-07-05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按照《关于做好“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农委相关事项公开承诺如下: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自学法律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主任办公会讨论、委党组会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定、制发规范性文件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程序,避免超越职权、法外设规,确保做出的决定程序、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三是充实审查力量,做到审查人员编配与工作量相适应,对审查人员加强法律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四是对于某些与行政相对人关联度强的重大行政决策,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发挥其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使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完成时限:2018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法规处、相关业务处站。 

  二、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我委29项审批项目要全部纳入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审批流程中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五个基本环节要做到无缝衔接,做到“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实现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 

  设立并公开审批咨询电话,完善“一次性告知单”,在网上予以公示。引导、告知申请人熟练掌握网上办理业务的技能,提高审批效率。受理环节,申报材料除有特殊规定,一律通过网络上传电子文档代替报送纸质材料,确需报送纸质材料的,可采取邮寄方式报送。对于相关证照(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设备发票、租赁合同等特殊申报材料,除国家终审事项规定需要报送原件以外,省终审事项取消报送原件规定,一律以复印件代替,以降低邮寄丢失、损毁风险;审核、决定环节,审批工作人员接到“网审中心”短信提示后,要在第一时间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报送分管领导予以点击确认。盖章一律加盖电子专用章,审批结果以邮寄方式进行送达。 

  三、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全省农业投入品监管领域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一是相关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省农委《关于推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指导、监督分管战线开展“双随机”工作,做到农业系统所有领域全覆盖。二是把“双随机”工作机制与执法公开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各级农业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督促落实,并将“双随机”开展情况作为农业法制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完成时限:2018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法规处、种植业处、科教处、农监局、渔业局、农机局、植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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