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

2016-03-15 (一)坚持创业富民,着力推进创业促进充分就业 1、以优惠政策为载体,充分促进各类群体稳步就业。一是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办文件形式正式下发。二是把就业与政府重点推进项目和招商引资投产项目相结合,开发就业岗位。三是全面抓好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实,今年为符合条件的54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减免各种税费26.5万元。四是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今年共为3577人兑现社保补贴672.5万元。五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力度和范围,由原来只对下岗职工扩大至大学生、残疾人、城乡妇女,今年为720名失业人员发放3600万元,带动就业1800余人。六是以“援助到人、服务到人、政策到人”为主题,先后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专场招聘会”等就业援助活动。通过“三支一扶”、“毕业生见习”等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15年共就业114人;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形式,共帮助就业困难人员1813人实现就业,确保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七是通过临时性用工、家政服务、单位后勤保障等灵活就业形式,今年5132人实现了灵活就业。八是充分发挥现有创业孵化基地的载体作用,免费为初创业者提供经营场所,帮扶创业者减少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九是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新办、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今年共办理2619本。 2、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各类人员的就业能力。一是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开展劳动者技能培训,做到合理设置培训专业、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由单一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向各类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延伸,将就业技能培训范围扩大到大学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各类群体。组织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搞好项目开发、创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今年共举办培训班201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9492人;农村劳动者输出培训2416人;新生劳动力培训1178人;创业培训2376人。二是强化特色培训,促进创业就业。通过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多举措鼓励和引导失业人员、大学生等投身到创业创新中来,实现网络创业。市人社局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已举办网络创业培训班43期,培训1210人,超过20%的学员成功实现了网络创业。聘请电商创业成功人士在各区县举办“电商知识讲座”,参训人员达2000多人。 3、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七矿公司发展。一是制定解困方案。我局牵头制定了《七台河市分流安置七矿公司富余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分流安置措施,安置去向,责任部门和相关要求等,并成立了我市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参与龙煤集团七矿公司与民营企业用工对接会,做好居中协调联络,收集整理用工岗位。民营企业已提供用工岗位380个,我局积极组织双方对接,落实人员和岗位。二是加大待岗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七矿公司企业内部培训资源的作用,认定七矿公司下设的铁东、新建两家培训机构为就业培训基地;同时,在市属其他就业培训基地开展的厨师、面点、月嫂、家政等技能培训班对七矿公司下岗职工进行免费培训,增强下岗职工就业竞争力,促进其尽早实现就业,目前已为七矿公司培训664人。三是加大资金扶持。省里下拨的扶持七矿公司的就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市政府已拨付到位,用于七矿公司待岗人员的社保补贴,专款专用。根据2015年省政府第十九次专题会议决定,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1.7亿元,用于七矿公司所属企业稳定岗位、发放生活补贴、转岗培训补贴,帮助龙煤七矿公司解决燃眉之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岗保就业的作用。 4、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打造全民创业的“先头部队”。一是牵头起草并以政府名义下发了《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二是形成了孵化基地三年建设规划。三是启动了2015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办理工作。指定专门社区受理,工作人员集中办理,并及时由学校将《就业创业证》发放到学生手中,有办证需求的做到百分百发放,目前已办理165本。四是完善了大学生创业项目库,通过各种途径征集适合大学生创业的项目150个。 (二)坚持普惠民生,着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七台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提高我市大病医疗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运行质量,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运行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城镇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办法,明确缴费基数和比例、待遇标准、业务规程、基金以及信息系统实行“五统一”。我市目前缴费基数和比例、待遇标准、业务规程已实现“三统一”。信息系统市本级已完成金保工程上线工作,勃利县上线的准备工作已完成,待省信息中心批准上线后,可实现全市统一管理,医疗保险基金力争在2016年实现统一管理;取消了《医疗保险处方本》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的流通使用,参保人员办理购药业务,只需持《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即可到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药店办理;进一步规范统一了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本地住院、异地安置和转外就医等参保群体结算管理办法,并以七人社发〔2015〕22号文件下发;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七台河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医疗保险关系处理办法》和《七台河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老工伤人员解决方案》,对纳入厂办大集体退休人员应缴的预留医疗费进行了测算,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的办法;积极做好城镇职工和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合并准备工作,完善基础数据,充实人员力量,推进网络建设;妥善解决了我市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开展了前补缴费工作;已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等方面与之前保持一致。 2、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欠费单位的征收清缴力度;经办机构强化缴费基数审核,健全与税务部门依法征缴的联动机制,确保应征尽征、应缴尽缴,实现“颗粒归仓”;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伤保险在实现地方煤炭行业全覆盖后,陆续向建筑业、服务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拓展。经市政府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于2016年1月起启动。 3、不断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工伤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管理和经办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七台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七人社发〔2015〕41号),明确了缴费方式、费率,参保范围,参保形式、条件,待遇保障;针对我市煤矿棚户区改造居民搬迁的实际,及时与龙江银行沟通,分别为新兴区北岸新城棚改居民和金沙新区增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收费站8个和1个,使社区城镇居民缴费更加方便、快捷;在全省率先推行转外地就医和报销“一站式”服务,对在我市三级甲等定点医院不能治疗、治疗后不见明显好转以及不能做出明确诊断,需要转外定点医院就医的医保患者,可在就诊的医院直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在转诊定点医院办理费用结算业务;设立了市人民医院为办理急诊的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七煤公司总医院为办理转诊、转院和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转外就医的患者出院后直接回到办理转诊手续的本地医院结算; 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印发了《七台河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问答》、《七台河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指南》、窗口流程卡片和政策宣传单等,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商业服务区及社区服务站等服务窗口张贴、发放,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知晓度。不断优化细化服务流程,将业务办理所需要件由7项减少为5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简化退休办理程序,实行退休审批“一站式”服务,逐步完善相关基础工作,实行参保人员退休提前预审制度;加强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稽核工作,推进网络实时监控,协同有关方面依法查处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4、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人均月增资205元;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 市本级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650元上调至每月700元, 1—11月全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为2559人(市本级1608人、勃利县951人),发放失业保险金880万元,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80万元;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稳岗补贴稳定就业岗位,为龙煤支付稳岗补贴1.7亿元,受益职工1.98万人,为地方企业支付稳岗补贴 450 万元,受益职工 0.9 万人;全面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自2015年7月起由3%降至2%,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负600万元;印发了我市《关于调整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的通知》,调整1---6级伤残人员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已由2014年度的320元提高至380元;正式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年筹资标准为20元,对参保居民当年累计住院费用报销金额达到居民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居民大病条件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其余部分个人负担;调整转外患者费用结算办法,将转外患者的报销由按“病种限额”,改为按住院医疗费“服务项目”结算,通过调整,患者的报销比例大幅度提高,人均提高20%;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城镇职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金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上调至6万、10万和23万;城镇居民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提至70%;连续7年上调工伤保险待遇,人均增加210元;将男职工纳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对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其配偶没有工作单位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给予2000元生育津贴;为减轻参保企业负担,下调了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由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0.6%调整为0.5%;扩大社保卡发行量,截止目前,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完成发放29.97万人,覆盖城镇人口(七台河城镇人口54.04万人)55%。 (三)筑和谐之基,稳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1、深入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的通知》(办字[2013]32号),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的重点内容来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案件,认真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行为, 不断加大对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改革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预防和查处机制,坚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关于确保拖欠工资问题明显下降工作实施方案》和《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意见》,建立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临时垫付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效避免群体性突发事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开展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拖欠工资案件发生;建立工资支付监控机制,督促建筑企业实施工资发放实名制。 2、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面落实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街道、企事业单位调解网络建设,建立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制。目前,已组建地方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27个,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93%,街道乡镇调解组织36个,组建率为82%,行业性调解组织1个,从事争议调解工作的专、兼职调解员83人。宝泰隆矿业集团调解委员会荣获国家级非公有制基层调解组织示范单位。截至目前,基层调解组织已处理劳动争议153件,涉及金额891.95万元;不断强化调解仲裁与信访、诉讼紧密衔接工作,积极协调市司法局,成立了七台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13名劳动者提供了法律援助。 3、加强劳动关系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加大《劳动合同法》的政策法规宣传,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2015年全年劳动者新签续签劳动合同共计18388份,签订率98.8%,集体合同核准率达99%以上。从10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050元/月上调至1270元/月。 (四)以人才强市战略为重点,人才智力工作稳步提高 1、多措并举人才工作不断提档升级。积极建设以高层次人才为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认真抓好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优化申报评审环节和程序,主动接受申报人员和全社会监督,增强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才的生机与活力;强化《七台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和引进人才配套政策的落实,会同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对有关人才政策政策进行休改完善;认真落实《黑龙江省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扶持办法》,推进落实有关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等相关单位,拟定我市重点企业标准,编制我市重点企业目录,并召开了我市21家省重点企业落实引进优秀人才政策会议,开展好引进和储备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圆满完成完成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队伍评估检查工作,推荐、考核、呈报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工作。 2、深挖潜力做到人尽其才。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分类指导、分别培训、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引导他们改变知识结构,带头创新创优。针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同职业需求,合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培训,全力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3、有的放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紧密联系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了以七台河职业学院、技师学院和企业培训中心为主体,以培养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基地化培训,形成“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格局。七台河技师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年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1295人,其中培训技师、高级技师157人。 (五)以改革创新为突破点,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1、公务员管理制度平稳实施。认真执行公务员招录考试、调转任职、科级职位职数核定、考核表彰、退休退职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公务员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实现公务员管理依法、规范、高效。共完成13家机关单位招录公务员58人的有关工作;办理了供排水公司41人和热力公司35人的聘干手续;办理调动手续74人,其中外地市调入6人,调出本市34人,市内调动34人。 2、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行全员聘用制,指导90多家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及人员聘用情况登记,解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疑难问题;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才用人渠道,2015年我市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72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工作的通知》要求,圆满完成清理“吃空饷”工作。 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相应降低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的标准,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市直单位含差额、自收自支在职人员8564人,人均月增资497元;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市直单位离休人员62人,人均月增资500元;市直单位退休人员4368人,人均月增资384元。 4、军转工作有序开展。2015年分配军转干部1名,按照国家安置政策接收了4份军转干部档案,其中自主择业3份;认真做好47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提租补贴、大病医疗保险、供热费和独生子女费预算、审核、办理、发放等工作;全部兑现下岗失业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所有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数据全部录入到企业军转干部信息管理系统,更正了动态变化数据信息,为我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提供了科学依据。 来源:市人社局